· 主板上市标准 无论是在新加坡本地还是在外国注册的公司,如果寻求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作第一或第二上市只需要满足以下三项标准的任何一项。 | 标准 1 | 标准 2 | 标准 3 | 税前利润 | 过去最近三年的累计税前利润超过 750 万新元,同时该三年每年的税前利润均超过 100 万新元。 | 过去最近一年或二年的累计税前利润超过 1,000 万新元。 | 无 | 上市资本值 | 无 | 无 | 根据发行价格,在公开发行时的资本总市值至少为 8,000 万新元。 | 售股量及股权分布 | 公司市值少于 3 亿新元,至少发行 25 %的股份;如果市值超过 3 亿新元,新加坡交易所可批准公司酌减上市发售量 , 最低不可少于 12% 的股份。有不少于 1,000 名的公众股东。 | | 如果是第二上市 , 全球股东至少 2,000 名 | 业务经营记录 | 3 年 | 无 | 无 | 管理层连续服务年限 | 3 年 | 1 或 2 年视情况而定 | 无 | 会计准则 | 新加坡 , 美国或国际会计准则 | 持续上市义务 | 有 | 有 | 有 | 如果同时亦在其他国际认可的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国际交易所的上市义务为准 | 上述不同的上市标准是为了满足不同行业类型的公司的上市需要。对于快速发展的高科技公司,可能只有较短但很好的盈利记录,有的或者还没有开始盈利,则可以遵循标准二或三在主板上市。 新加坡自动报价与交易系统 (SESDAQ )上市标准 " 新加坡自动报价与交易系统 " 于 1987 年开始运作,旨在为协助具发展潜力的中小型公司在股票市场募集资金而设。在 " 新加坡自动报价与交易系统 " 上市的条件较为宽松,公司的发展前景为其着重点。 " 新加坡自动报价与交易系统 " 上市标准 : 税前利润 | 无要求 (业务具备可行性、盈利性并有发展潜力) | 已缴资本 | 无要求 | 营业记录 | 没有营业记录的公司必须证明其募集资金是用于项目或产品开发,该项目或产品必须已进行充分研发。 | 售股量及股权分布 | 发行不少于 15 % 股份或 50,000 股份(两者取较高者)。有不少于 500 名的公众股东。 | 持续上市义务 | 有 | 如果同时亦在其他国际认可的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国际交易所的上市义务为准。 | · 其他要求 除上述上市数量标准外,所有上市申请者也需要披露公司经营的业务、前景、管理层的组成、经验、与公司的利益冲突以及其他要求披露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