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成长性良好。香港创业板的上市规则规定,企业的成长性是进入该市场的一个最重要条件,保荐人作为创业板市场重要的服务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创业板设立宗旨和上市规则来挑选上市企业。另外,高成长性将增加拟上市企业的预测利润,提高企业的评估市值,使保荐人赚取更多的承销费用,因此,成长性理所应当的成为保荐人挑选企业的最重要的准绳。 香港创业板保荐人主要从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以及企业自身因素来考察拟到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成长性,从中挑选出成长性最好的被保荐企业。 第二,掌握核心技术。根据创业板市场设立的宗旨和目的,拟到创业板上市企业大多数为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它是高新技术企业能得以高速、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高新技术企业保持高成长的重要保证。因此,核心技术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标志,这样,核心技术的来源与归属尤为重要。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业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保荐人判断企业是否掌握核心技术的重要标准。核心技术体现企业的真正内在价值和含金量,对投资者尤其专业投资者如证券投资基金具有良好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以及巨大的想象空间,有利于保荐人成功地承销股票,实现高额利润。 第三,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生产的产品供不应求或销路顺畅,资金回笼快,销售额和利润增长速度快,公司出现高成长,而且容易出现长期高增长。反之,如果产品市场前景暗淡,市场处于饱和或供过于求,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情况不佳,造成产品积压,经营状况不好,甚至利润难以实现,公司也难于保持高成长。同时,保荐人承销股票时,一般采用预测利润来计算发行人的市值,被保荐人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成长性好,预测利润相应提高,扩大 IPO 时筹资规模,相应的增加保荐人的承销佣金。另外,广阔的市场前景给投资者想象空间大,因此,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是保荐人挑选企业的重要准则之一。 第四,管理层的素质和队伍的稳定性。除了成长性,管理层队伍的稳定性是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当然也成为香港创业板保荐人选择企业的非常重要的准则之一。高新技术企业以人为本,核心技术一般掌握在管理层的手中,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掌握核心技术的公司管理层队伍。因此,公司管理层队伍的稳定性尤为重要,它能使公司核心技术得以快速发展,使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使公司得到迅速发展。另外,公司管理层素质直接影响公司的管理水平,一般来说,公司管理层的素质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比较高,道德风险较低,保荐人的保荐责任相应较小。 第五,热门行业和良好的题材。投资者不断追踪市场热点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特点之一,热门行业的良好的题材成为证券市场热点的重要条件。处于热门行业和具有良好题材的公司往往给证券承销商和投资者都容易获得巨额利润,如去年至今年三月份,网络股成为市场热点, " 网络 " 曾经一度被誉为最好的题材, "IT" 行业成为最热门的行业,当时,具有网络题材和 IT 行业的公司发行股票,给保荐人带来了巨额的利润,于是,热门行业和良好的题材成为保荐人,尤其大型投资银行选择创业板上市企业的重要准则。 第六,企业的市值规模和发展阶段。企业发展处于发展期和成熟期,风险小,保荐人承担的责任风险相应也小。企业的市值规模与筹资金额成正比,筹资规模与发行费用也成正比。这样,企业市值规模将直接影响到保荐人收取的佣金。因此,保荐人会尽量选择市值大的企业作为被保荐人,以便利润最大化,香港、欧美大型投资银行尤其如此。 →TOP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 为确保境内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有序进行,凡符合本指引所列条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在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均可自愿由上市保荐人代表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申请,证监会依法按程序审批,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一、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一) 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 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 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 (四) 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 (五) 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二、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须向证监会提交的文件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须向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公司沿革及业务概况、股本结构、筹 资用途及经营风险分析、业务发展目标、筹资成本分析等; 上市保荐人对公司发行上市可行性出具的分析意见及承销意向报告; (二)公司设立批准文件; (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境内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以及在最近二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参照《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制 作);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编制和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 凡有国有股权的公司,须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文件; (五) 较完备的招股说明书; (六) 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审批程序 (一) 在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 3 个月前,保荐人须代表公司向证监会提交本指引第二部分(一)至(三)项文件(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同时抄报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如有关政府部门对公司的申请有异议,可自收到公司申请文件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书面通知证监会。 (二) 证监会就公司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会商国家经贸委。 (三) 经初步审核,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自收到公司的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同意正式受理其申请函告公司,抄送财政部、外经贸部和外汇局;不同意受理的,说明理由。 (四) 证监会同意正式受理其申请的公司,须向证监会提交本指引第二部分(四)至(八)项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申请文件齐备,经审核合规,而且在正式受理期间外经贸部、外汇局和财政部(如涉及国有股权)等部门未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证监会在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经批准后,公司方可向香港联交所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 四、 上市后监管事宜公司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后,证监会将根据监管合作备忘录及与香港证监会签署的补充条款的要求进行监管。 五、 其他有关事宜 (一) 香港联交所认可的创业板上市保荐人方可担任境内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如保荐人有违规行为或其他不适当行为,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受理该保荐人代表公司提出的上市申请。 (二) 证监会同意正式受理其申请的公司,须在境内外中介机构确定后,将有关机构名单报证监会备案; (三) 公司须在上市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上市情况总结报证监会备案。 (四) 公司须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TOP 香港创业板构架 香港主板、创业板上市比较 创业板是在现有香港联交所之外运行的完全独立,同等地位的另一个市场; 拥有独立的一线管理,兼有本身的上市规则; 以成长性公司为目标,在行业和规模上没有限制; 投资于此类成长性公司的风险预期会较高,因此,市场采用买者自负的理念。 二,市场监管 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市场;公司上市保荐人将要负责首次公开招股的全部资料披露事宜,联交所不对上市申请人的经营能力作任何评核。 三,交易及交割 最初采用自动对盘的无纸化及电子交易方式,待第三代自动对盘系统正式推出后,交易会以单一价格竞价方式进行。 四,上市规则 对发行人的要求 公司须专注于一项业务。综合企业及投资公司不符合资格; 两年活跃业务记录,但不设最低盈利规定; 最低公众持股量达已发行股本的 20% 或 3000 万港元 ( 以较高者为准 ) ; 公司可自由决定采用何种招股机制,在首次公开招股时并非必须进行包销; 公司管治方面须设立审计委员会,聘任认可的合资格会计师及至少两名独立董事; 不准出售股份的限制,管理层股东为两年,策略性投资者为半年; 严惩未遵守规则者; 对保荐人的要求 保荐人获委任前须符合详尽的资格准则; 保荐人须全面负责首次公开招股阶段的事宜; 保荐人须在公司上市后首两年完整的财政年度内扮演顾问角色。 五,信息披露 每季申报业绩,但不需经会计师审核; 有关须予披露及关联交易的规则与主板市场相似,只略加修订; 通过联交所网址及新闻稿发布的消息。 六,可能的负面情况 由于公司的规模较小,交投相对也较小。 创业板设立后,也许不会立刻出现盈利,甚至需要政府在税务,出入镜法例以及资金上予以支持。 较小型的发行人在执行职业操守及公司管治方面较易出现表现欠佳的情况,对于不法之徒操纵市场,炒高股价引诱不知情的散户投资者入市接货之行径,必须严加管制。公司及投资者的教育工作也非常重要。 高风险警告:较小型公司出现倒闭的机会通常较大。建议将首次交易的最低金额定为 5 万港元,籍以吸引较熟悉投资技巧的专业投资者。待市场成熟后在考虑调低。 香港主板、创业板上市比较 从上市类型看,一些大型、基础性产业及有较好盈利纪录的企业可选择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必须要有 3 年业务经营纪录,三年净利润合计要达 5000 万港元。对一些特别指定类别的公司,如基础建设性公司或天然开采资源公司可放宽三年业务纪录要求,有两年业务纪录也可考虑。而在创业板上市,只要求公司有增长性主营业务,在上市前有两年活跃业务纪录,在特别情况下也可放宽至一年,对公司不设盈利要求。 在主板上市后,公司股票上市时市值应达到 1 亿港元,最低公众股票市值不能低于 5000 万港元或不能低于已发行总股本的 25 %。如果发行人的市值超过了 40 亿港元,则最低公众股票可降至 10 %以下。而在创业板上市时,公司股票市值不能少于 4600 万港元。如果在上市时市值不超过 40 亿港元,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总股本的 25 %,涉及金额至少要达到 3000 万港元。主板规定,每 100 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 3 名股东持有。而创业板规定,如果公司符合一年上市要求,上市时社会公众股东不能少于 300 名。 →TOP 纽交所与那斯达克上市标准的比较 成立于 1817年的纽约证券交易所是美国规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证券交易所,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组织最健全、设备最完善、管理最严密、对世界经 济有着重大影响的证券交易所。 1997年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数量为 3046家,股票市值11万亿美元,上市股票股数近2070亿股,平均每天成 交 5亿多股、220亿美元。被世人称为美国“二板市场”的那斯达克证券交易系统,成立于1971年, 以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运作,是一个支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到 99 年 12月底,那斯达克共有4800多家上市公司,市值达到5.2万亿美元,跃升为 世界第二大股票市场,上市公司的数目也超过了纽约证交所。在那斯达克上市的全部上市公司中,约有近 2000家高科技公司,比重高达40%。从下面的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纽约证券交易所与那斯达克上市在财务 方面的标准差别很大。纽约证券交易所入市的标准相对严格。在净有形资产、 税前收入、公众持股量、发行市值,以及股东人数方面都比那斯达克市场的上市标准高出许多。而那斯达克市场在上市方面还实行双轨制,分别成立那斯达 克全国市场和那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较具规模的公司在那斯达克全国市场进 行交易;而规模较小的新兴公司的证券则在小型资本市场进行交易,因为该市场实施的上市规定没有那么严格。而在那斯达克全国市场中,公司又可以作两 种选择。营运公司必须符合收入净值的规定,但经营年限不论,而研究或发展 性公司没有收入的规定,但必须有较高的净有形资产的规定。总之,那斯达克证券市场的上市标准较纽约证交所的标准宽松很多,而且有较多选择,所以吸 引了众多包括许多非美国公司在内的著名科技公司的加盟。 纽约证交所的上市标准 净有形资产 4000万美元 税前收入(最近一年) 250万美元 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发行市值 4000万美元 股东人数(每人拥有 100 股以上) 2000 名 那斯达克证券市场的上市标准 全国市场 选择 1* 选择 2* 净有形资产 400万美元 200万美元 净收入 40万美元 未提要求 (最近一年或前三年中的二年) 税前收入 75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