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买卖合约最大两单交易之买卖合约、订单,签名确认订单,其它往来商讨传真,货运文件。 14.香港税赋 香港是一个税基窄、税种少、税法简单的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香港税赋虽然简单, 为了更好地在香港开源节流,熟悉香港的税务自然是必要的。 ※ 利得税 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即一个财政年度的净利润)而征收的。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需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因此,凡是香港公司,每年所必须要办理的重要事项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报利得税。适用于2007/08课税年度:(1) 一般税率:法团为17.5%,法团以外的人士为16%。(2) 宽减税率:若公司该年无经营或经营亏损以及海外盈利,则无需纳税。从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所获得的利润或利息收入,以及专业再保险公司的离岸业务所得,其税率为一般税率的一半。 ※ 进出口税 进出口货物除了烟酒、化妆品和特殊规定外,其他货品都可以享受进出口免税。 ※ 香港薪俸税 任何人士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而获得之收入,减去允许之扣除(个人免税额或慈善捐款)后,必须交纳2%-20%的薪俸税。目前,薪俸税率分2% 、8% 、14%和20% 四个等级。目前个人免税额HK$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