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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帐户进行T/T、L/C操作技巧

1、离岸目前有哪些负债(存款)类业务?

答: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离岸存款质押(备用信用证)在岸授信业务和同业拆入业务。

2、离岸目前有哪些中间类业务?

答:包括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两类。其中国际结算包括汇入汇款、汇出汇款、进口开证、转让信用证、信用证通知及议付、进口代收、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及开立保函(含备用信用证)业务。

3、转让信用证业务是个什么样的业务?

答:就是按照客户的申请,银行将以其作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再转开给其指定的第二受益人的业务。两个信用证之间的差价即为该客户的贸易利润。该客户既是原证的受益人,也是转让信用证的申请人。这种业务适用于做转口贸易的中间商。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因其特殊位置操作转让信用证的业务中具很大优势,因此离岸业务部该类业务的需求特别大。

4、转让信用证的特点是什么?

答:对于转开行来说,它发出的是一份信用主的转让通知,而不是开立一份独立的信用证,转开行不独立承担付款的责任,开证行付款,转开行才付款。而且信用证的编号依然是原证的编号,原申请人的名称也会出现在上述转让通知中,因此,一方面第二受益人可知道最终买方的存在和相关信息这可能是第一受益人,即转开信用证的申请人不希望看到的;

另一方面,由于第二受益人发货交单后取得货款的可能性不仅取决于开证行和转开行的意见,还要依赖于第一受益人的诚信,其是否能按时、按规定换单就很重要,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受益人一般是不需要提交保证金的,因此对于实力较弱,或不原意垫付资金的中间商来说,只能采用转让信用证的方式完成交易。

5、转让信用证对客户(第一受益人)的好处是什么?

答:通过转让信用证的运作,客户无需垫付资金完成一笔国际间的贸易,赚取差价。

6、转让信用证业务对转开行的好处是什么?

答:无须独立承担付款责任风险较低,能够赚取较高手续费。

7、转让信用证比照原证能变动的条款有哪些?

答:根据UCP500规定,转让信用证只能变更信用证金额、货物单价、信用证到期日、信用证交单期、装运期限、投保比例和申请人名称。

8、转让信用证业务对转开行是否风险?

答:有。该类业务风险在于如子证条款比照原证变动的范围出UCP500的相关规定,而转开行未能如实通知给第二受益人,一旦出现拒付,转开地将要承担一定责任。

9、办理转开信用证是否需要收取开证保证金?

答:一般情况下不收。但如果银行认为由于条款的原因对其构成圈套风险,离岸部将根据风险大小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10、在受理转让信用证业务申请时银行需注意什么?

答:务必要求客户将原信用原件及所有修改原件提交到银行,银行立即在信用证上背书,注明转让金额。

11、什么是离岸背对背信用证业务?

答:是指银行离岸业务部根据客户的申请,以银行在岸分行开来的经银行通知的,且以该客户为受益人的条款符合银行要求的信用 证(下称母证)的收款权益作为保证为该客户开出的条款与母证相似的新的信用证(下称子证)。

12、背对背信用证业务的特点是什么?

答:背对背信用证的母证和子证是两份完全独立的信用证,这是与转让信用证本质上的区别。背对背信用证不是一种信用证的名称,而是一种信用证的运作方式。由于两个信用证的银行操作都需遵守国际上7个工作日处理单据的时间规则,因此,如不配套贸易融资方式,子证开证行的操作风险较大。

13、背对背信用证业务对客户的好处是什么?

答:通过背对背信用证的运作,不仅使客户贸易链的物流和资金流进入良性循环,更帮助境外公司无需垫付资金或在银行取得授信即完成货物的转卖,赚取一定的利润。而且离岸客户可以在对外的贸易合作中可以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拓展业务空间。

14、对上述信用证的交单期有何限制?

答:不能少于7天。

15、上述背对背信用证操作中以发票、汇票以外的单据的要求是什么?

答:不能要求显示发票号码、信用证号码和发票金额或其他同类信息。

16、客户在申请办理离岸背对背信用证业务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包括基本资料和附加资料两部分。

17、上述基本资料指什么?

答:包括董事会决议、开证申请书、母证及其修改原件和相关贸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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